1、《福建建筑》来稿要求主题明确,结构严谨,数据可靠,文字简炼;文稿包括图、表,一般不超过5000字;作者姓名不超过3个;正文前应列有300字的内容摘要和英文摘要及作者单位英译名;英文摘要不少于800英文字符;并列有中、英文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首页脚注附基金项目及编号。
2、《福建建筑》来稿用Word97以上版本,提供激光打印稿一式1份;正文用五宋字体,双栏打印,每栏23字,每页45行,并附寄软盘;稿中所附图及表格,应放在正文中;图名及表头加注英文;插图、表应另附原件,彩色图应达到300pdi,黑白图、表应达到180dpi。
3、计量单位一律采用我国法定单位(SI),文、图、表中的单位均用符号表示,如Pa.。
4、参考文献只选择最主要的列入,一般不超过10篇,并在引用处上角用方括号标注其序号.参考文献书写格式:
期刊作者.文题[J].刊名,年份,卷(期):页码
专著著者.书名[M].译者.版次.出版地:出版单位,年份,页码
论文集作者.文题[A].论文集编者.论文集名称正[C].出版地:出版单位,年份,页码
学位论文作者.文题[D].所在地:授予单位,授予时间
外文参考文献及摘要必须打印。外文文献著录规则同上。
5、《福建建筑》来稿请附作者姓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主要从事技术工作领域、重要学术成就,以供刊登作者简历。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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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刊对来稿有修改、删节和请作者修改原稿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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