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药物不良反应杂志》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逻辑性和实用性,要求资料真实,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重点突出,层次清楚,文字精练。论著类文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不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病例报告类文稿一般不超过1500字。
2 《药物不良反应杂志》来稿首页请标明以下内容:题名,每位作者的姓名,负责与编辑部联系的作者的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和电子信箱。
3 《药物不良反应杂志》论文所涉及的课题若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请在首页地脚线处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9637050);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102-10-02-03)”,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4当论文的主题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需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批准文号著录于论文中)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
5 作者在接到本刊论文编号回执后2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表明稿件仍在审阅中,作者若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如发现一稿两投立即退稿。刊出文章若发现为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二次发表并予以撤销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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