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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拿来主义》的“逻辑错误”

作者简介:赵文建,江苏镇江市丹徒高级中学;发表于《中学语文》期刊
 
  摘要:最近两年,对《拿来主义》中"大宅子"喻指对象究竟是什么,《拿来主义》行文逻辑是否确实前后不一致再起争议。本文立足《拿来主义》文本,整体把握前后文的逻辑联系,借助"大宅子"在文中究竟是比喻还是借代的辨析,确认"大宅子"的比喻仅仅指向外国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无关,《拿来主义》行文不存在逻辑前后不一致。
 
  关键词: “大宅子”之喻;中国传统文化;外国文化;
 
  鲁迅先生的经典名篇《拿来主义》,言辞犀利,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编入高中语文教材后,多年来吸引了无数老师的研究目光。最近两年就《拿来主义》的文本解读又掀起了一波热烈讨论,其中主要分歧:一是文章前半部论述指向中外文化交流,后半部分以“大宅子”为喻很容易让人理解为是中国传统文化,于是,在行文上,前后逻辑不一致,违反同一律。一是“大宅子”的喻指对象究竟是什么?本文不揣鄙陋对此再作探讨。
 
  一、“大宅子”究竟指什么
 
  我们认为解读文本不仅需要以意逆志,知人论世,尤其必须立足文本语境的前后逻辑联系来推断文意,揣摩作者的独到匠心。《拿来主义》开头七段文章针对闭关主义迷梦的破灭、送去主义实质卖国的危害,面对帝国主义恶毒“送来”造成的祸害,反复三次提出“拿来”,实施“拿来主义”,明确主张“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紧接着鲁迅先生就以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得了一所大宅子作譬喻,提出要敢于“拿来”,对宅子中的物事,根据其对人生健康有利与有弊的实际,采取“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的措施分类处置,形象生动地阐述了怎样“拿来”的具体内涵。最后又直接提出这样处置前提条件和结果:“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由此看来,本文的总体论述思路是:紧紧围绕“拿来”,依次论述了为什么要“拿来”——什么是“拿来”——怎样实施“拿来”——实施“拿来”前提条件与结果。因为《拿来主义》在开头部分一句“别的且不说罢,单是学艺上的东西”就限定了本文核心议论范围是“学艺”,结尾“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一句仍然落实在“文艺”上,首尾照应,可见论题前后都是谈论精神文化问题,对此老师们大体没有争议。遵照逻辑同一律的原则,可以推定《拿来主义》论述的是中外文化交往问题,“拿来”的对象“大宅子”应该是外国文化。
 
  但是,有人因为宅子的获取是祖上阴功,“大宅子”这种叫法以及宅内物事“鱼翅”“鸦片”“烟枪和烟灯”“姨太太”都是地地道道具有鲜明特点的“国粹”,是中国所特有的,所以认定这是比喻中国传统文化遗产。也有人因为宅中物品“鸦片”“烟枪和烟灯”更接近中外融合或外来文化的范畴,与当时复杂的文化现状相协调,所以认定“宅子”比喻中外杂糅、争论不堪的社会文化现状。照此解读,则文章中“大宅子”及其中物事这个譬喻的喻体事物组是“穷青年、大宅子及其中的事物”,而本体事物组或者是“拿来主义者(中国人)、中国传统文化遗产”,或者是“拿来主义者(中国人)、域外文化+中国传统文化遗产”。据此通观全文就会发现,文章前半部论述指向中外文化交流,后半部分却论述继承中国传统文化遗产,前后逻辑不一致,违反同一律。
 
  二、“大宅子”究竟是比喻还是借代
 
  根据文本,这“穷青年”是“我们当中的一个”,就是说他也是当时所谓的“国人”,那么这个穷青年的祖祖辈辈都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浸润化育,穷青年的脊骨在他出生之日就打上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烙印,他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自然传人。我们认为,如果“大宅子”指的是中国传统文化遗产,或者其中包含中国传统文化遗产,那么鲁迅先生就不会大费周折地强调“穷青年”“得了一所大宅子”,“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說罢),”“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面对大宅子也不必反复强调“我想,首先,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总之,我们要拿来。”因为这个穷青年的长成就沐浴在中国传统文化之下,他本来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自然传人,无需“拿来”。也许有人会问,穷青年他不是“穷”吗,不拿来,哪来的遗产?我要说,他的“穷”可能是缺乏某些物质遗产,他“拿来”大宅子继承的主要是富豪贵族的有形的物质遗产,而非本文论述的精神文化遗产,至于精神文化遗产则其祖宗在血脉里早就传给他了。无论穷汉还是富豪,只要他是世代生活在中华大地的炎黄子孙,其血脉里奔流的就是以儒释道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色。
 
  再说,如果说喻体事物组“大宅子”以及宅内物事“鱼翅”“鸦片”“烟枪和烟灯”“姨太太”指向的本体是中国传统文化遗产,那么,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比喻关系。因为构成比喻关系的本体与喻体不能是同一类的事物,而且本体与喻体两者之间本无必然联系,只是在有心人看起来它们之间有相似性而已,这是想象的结果。喻体事物组“大宅子”以及宅内物事“鱼翅”“鸦片”“烟枪和烟灯”“姨太太”这些地道的“国粹”与本体中国传统文化遗产,两者都属于同一类事物,差别只在于“大宅子”以及宅内物事“鱼翅”“鸦片”“烟枪和烟灯”“姨太太”等“国粹”是中国传统文化遗产当中的有形的具体的物质遗产,它们之间是从属关系。据此,我们认为这两者之间是借代关系,其中借体是事物组“大宅子”以及宅内物事“鱼翅”“鸦片”“烟枪和烟灯”“姨太太”,本体是中国传统文化遗产,两者之间属于借代当中的具体代抽象、个别代一般之类关系。既然是借代关系,显然不合鲁迅先生说“譬如罢”的本意。
 
  三、从“大宅子”到中国传统文化遗产
 
  “大宅子”以及宅内物事“鱼翅”“鸦片”“烟枪和烟灯”“姨太太”指向的本体不可能是中国传统文化遗产,为什么很多人看到“大宅子”以及宅内物事“鱼翅”“鸦片”“烟枪和烟灯”“姨太太”就会想到中国传统文化遗产?笔者认为,其中一方面原因,可能是这些人立足当今社会回看20世纪30年代的社会特征产生的误解。解放后,在共产党领导下大陆社会进行了彻底的社会主义改造,才造就今天大别于以往任何时代的新式社会。本文写作于1934年6月,“鱼翅”“鸦片”“烟枪和烟灯”“姨太太”等等这些物事,在当时可以说是豪富人家大宅子里的标配,这就是当时社会盛行的普遍现象,不能算作“传统遗产”。至于说鱼翅、姨太太是中国所特有,而“鸦片”“烟枪烟灯”则更接近中外融合或外来文化的范畴,鲁迅先生在此无意于深究分辨宅子内物的来源与特征以赋予其比喻意义,他只是从对人有利与有弊的角度来考量,从而作出区别对待。另一方面的原因,《拿来主义》回答了文艺方面的“师夷长技”问题,鲁迅先生没有采用一般政论文浅近直白的说理方式来展开条分缕析的专业性论述,而是就近在身边的日常生活中取譬相喻,用中国人普遍熟悉的接受处置本不属于自己的产业“大宅子”说事。宅子在一般中国人的心目中是主要私产之一,外国文化也可说是别国异族的私产,二者相似。在当时,鲁迅拿国内富豪贵族的大宅子比喻强势的外国文化最容易理解,拿“穷青年”比喻积贫积弱文化落后的中国人也最为妥帖。一般人在接受一处宅子之后,都会依据有利有用的原则,对宅子内的物件做一番调整处置,以利于自己日后生活之便。选用“鱼翅”“鸦片”“烟枪和烟灯”“姨太太”来比喻那几类面临处理的物件也极为恰当。但是鲁迅先生独具慧眼挑选的这几样物件作喻体过于贴切传神,在今天看都已经是历史遗物,再加上前文“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一句的引导,让读者不由地联想到中国传统文化遗产。这就像看戏,因为表演过于逼真,引得观众入戏太深,错把演员本人当角色。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拿来主义》里“大宅子”的喻指对象只能是外国文化,而不是其他,全文论述的是中外文化交往问题,不存在前后文有逻辑上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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