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苏青“结婚系列”小说的身体叙事以已婚女性和离婚女性为范畴,着重展示女性在婚姻生活中身体被规训和出走家庭后身体被消费的生存困境和精神体验。《结婚十年》中女性身体是保守的,囿于婚俗、服饰、生育之中,《续结婚十年》揭橥离婚女性在男性“消费陷阱”中以身体为载体所建构的女性“反消费”主体意识。与抗战文艺的疏离,是苏青在敌伪高压政权下得以生存的方式,又是其保持“人学”传统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结婚十年》;《续结婚十年》;规训;“反消费”;疏离
作者简介:胡文品;东南大学人文学院
引言
一提及“身体叙事”,人们便会自然联想到20世纪90年代诸如陈染、林白、卫慧等女作家“身体转向”后的“私人化写作”抑或“下半身写作”,对于女性身体的大胆刻画,追求身体的“视觉化”,无疑会招致非议,与此不同,苏青小说的“身体叙事”是一种“洁化”叙事方式,注重身体表层下生命体验和自我意识的表达,尤其是对“婚姻围城”内外女性身体的审美观照,在20世纪40年代都市文学中独树一帜。
一、“笼中之鸟”:渐趋规训的身体
现代人的肉体是可以由桀骜不屈变为温驯默然的,正如福柯所言:“肉体是驯顺的,可以被驾驭、使用、改造和改善。”[1](p154)这种“驯顺的肉体”很大程度上得借助于“纪律”强制性规范才能达到理想化状态,肉体在“纪律”的反复控制和操练下成为集体无意识的“合群”典范。《结婚十年》中的怀青作为即将出嫁的女性一开始便陷入了旧时婚俗的桎梏中,这种婚俗在较为封闭的N城中形同“纪律”。如小说中花轿是一种检验处女贞操的古老民间传统方式,与其说是处女新娘的特权,毋宁说是一种框限女性身体的逼仄空间。“说起这坐轿的规矩来,母亲倒是教我过的,她说坐定后便绝不能动,动一动便须改嫁一次。我不敢动,直到后来伴娘把一只滚烫的铜炉放在我脚下了,灼得我小腿都快焦掉,不禁左挪右挪的,把屁股不知颠动了多少次。”[2](p6)遵从母命的怀青面对坐轿“纪律”,身体是战战兢兢的,即使“小腿都快焦掉了”仍旧没有将身体腾挪至花轿之外的场域。此外小说将身体内急的突发状况与婚俗的不可僭越之间进行了戏剧化的调和,如新娘在夫家花轿到来之前是严禁起身下床活动的,而“我”的小解行为被“床”所禁锢最后不得不借助木棉枕芯解决,随后依旧躺在床上佯装睡觉,等待伴娘“催妆”方才解除禁足。“规训‘造就’个人。这是一种把个人既视为操练对象又视为操练工具的权力的特殊技术。……是一种精心计算的、持久的运作机制。”[1](p193)怀青的身体尽管有被灼烧或内急的不良反应,但仍然服膺于“婚俗=纪律”的男性权力运作机制的规训,被迫完成婚俗仪式。
身体被衣着所修饰,服饰是身体的外在延伸,是女性的第二层肌肤,乔安妮•恩特维斯特尔认为:“在几乎所有的社会情境中,我们都被要求着衣出现,尽管‘衣着’的构成,会随着文化的不同而变化,即使在同一种文化内部,‘衣着’的概念也有所不同,因为何谓合适的衣着,将取决于情境和场合。”[3](p2)《结婚十年》中嫁入徐家的怀青关于服饰的择取是由特定的场合所决定,如表格所示:
场合 | 服饰 |
新式婚礼 | 淡红绸制礼服,上面绣红花,淡红色纱罩,淡红 色 绢制捧花,粉红色花环,绣着鸳鸯的大红缎鞋 |
旧式婚礼 | 大红绣花衫裙,头戴珠冠 |
婆婆生日宴 | 紫红薄呢夹旗袍,紫红呢制高跟鞋,紫红呢带小 蝴 蝶结 |
女儿满月礼 | 浅蓝色绸制旗袍 |
归宁 | 淡红绸薄夹袍,浅灰色短大衣外套,一条五彩花色 帕插在左袋口,手上玫瑰红宝石戒指,结婚钻戒, 左腕手表,右腕细丝缕花金镯子 |
服饰一方面彰显着女性的身份和地位,如怀青出嫁后首次归宁时的衣着打扮,外在的穿着极为考究,衣服的领口、袖口、胸前都绣着花,还用五彩手帕半露口袋搭配着,各种戒指和手镯修饰着裸露于衣服之外的肌肤,从而凸显其少奶奶的身份和婚后雍容华贵的生活。然后这只是其虚荣心作祟,借以说明夫家物质条件的优越,但通过考察“半旧不新”的婚礼服饰,我们可以发觉服饰对其身体质感的遮蔽和篡改。如婚事服饰只图迷信吉利,所以淡红色礼服取代了时兴的白色礼服,大红缎鞋取代了皮鞋,尤其是大红缎鞋有很强的隐喻指向,正如小说中五姑母所言:“将来等你公婆百年之后,你要把它拿出来缝上孝布,留出鞋跟头一阔条红的,那便是照你公婆们上天堂的红灯。”[2](p5)服饰强制改变了怀青原有身体的美好形态,拘限了身体的新潮表达意愿,“当一个人为身体出现在任何特定的社会情境中作准备时,穿着要求他无意或有意地注意这些规范与期待。”“当他们‘穿衣’时,个人必须顾念他们的身体,而这种经验既是私秘的又是社会的。”[3](p7)怀青听从长辈的服饰安排,实则是“顾念”公婆亡故后身体(灵魂)善终与否,在陈旧规范中满足恪守陋习之人的心理期待。
此外不容忽视的一点是,父权制家庭剥夺了女性的生育自主权藉以规训女性的性别身份。结婚生子本是现代文明社会人类繁衍的必经之路,怀青由“女儿性”到“妻性”再到“母性”性别属性的更迭,实则是女性独立价值的散失,依附于“三性”参照身份即父母(公婆)、丈夫、孩子。在婚姻生活中,怀青表面上过着养尊处优的少奶奶生活,实则沦为生殖机器。“学者们发现,是特定的男权文化及其社会制度决定了女性与家庭之间的密切联系,女性特殊的生育功能与其说是这种联系得以产生的物质基础,不如说是某种管控女性的文化借口。”[4](p129)父系家长制家庭干涉怀青和崇贤生儿育女的“私事”,一向崇奉“重男轻女”旧式观念的公婆对于孙子的执著,使得怀青只得“奉命生育”,在养儿育女中被母职过早地圈限了身体活动空间,而社会角色“民办女教师”的“夭折”主要归因于此。波伏娃曾说:“有的女性认为,分娩使她们感受到了创造力,她们自愿完成这一富于成效的任务。反之,有许多人认为自己是被动的、遭罪的工具。”[5](p198-199)怀青在初次分娩中认识到自己的身体是处于被动的,是替男人遭罪的工具,“一切男人到了紧要关头自己都像没事似的让痛和危险留给女人单独去尝了。”[2](p40)甚至产生了离婚回娘家摆脱生殖之苦的想法,可是在之后的生育体验中这种“叛逆”思想却呈现真空状态,“以往的男权文化控制了女性的生育以及生育文化的建立,使这一过程疏离了女性的生命体验而成为异己的牢笼。”[5](p137)怀青母职功能下的生育体验在男权文化的规训中业已被概念化,身体痛感不似之前强烈,是其精神麻痹的表现。
二、“娜拉出走”:反对消费的身体
“娜拉”是挪威剧作家易卜生的社会问题剧《玩偶之家》中的女主人公,因其反抗夫权束缚和性别歧视而离家出走的典型形象而被誉为“妇女解放”的先锋。1918年《新青年》设立“易卜生专号”,大力宣传《玩偶之家》,由此“娜拉”形象深入人心,广大女性更是纷纷效仿“娜拉”主动离婚、走出家庭,苏青笔下的怀青便是“娜拉们”中的一员。然而易卜生笔下的“娜拉”却只是以女性出走为结局,并未提供一条具体可行的女性独立自主的解放道路。正如鲁迅所言:“然而娜拉既然醒了,是很不容易回到梦境的,因此只得走;可是走了以后,有时却也免不掉堕落或回来。”[6](p278)“娜拉”出走后只有堕落或是折返两种不同人生走向,但鲁迅更为敏锐地指出只有获取经济自主权才能免遭堕落或是折返的悲惨命运。
怀青在与崇贤十年的婚姻生涯中,一直充当着“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最后在丈夫出轨(爱情危机)、自己身怀肺结核(需隔离静养)、生活难以维持(被克扣生活费)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下选择了离婚。《续结婚十年》所谓“续”正是“续接”《结婚十年》中“娜拉出走”(怀青离婚)的结局,通过文学的方式回答鲁迅“娜拉走后这样?”这一重大社会问题。怀青以知名女作家的声望吸引了一群男性围绕其周围,但对以身体为媒介的社交圈子和社交活动持谨慎的态度,反对以身体来牟利的可耻行径。
细读小说文本,我们发现女性的求生之路不外乎两种,一是年轻貌美的女子靠男人“消费”自己的美丽身体,沦为交际花或是娼妓,二是上了年纪的妇女做大户人家的老妈子,每天料理家务和照看孩子,赚取微薄的收入。然而怀青作为大学肄业的新时代知识女性,自然迥异于上述的生存之道,仅通过写作来赚取稿费度日,这种理想化的生活方式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举步维艰,正如伍尔夫所言:“一个女人如果要想写小说一定要有钱,还要有一间自己的屋子。”[7](p2)对于私人空间的渴望和自力更生的执著,迫使怀青频繁出入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交场合,成为都市的漫游者。
怀青虽与多名男性有着暧昧关系,但反对以身体为代价沦为消费对象。“在消费的全套装备中,有一种比其他一切都更美丽、更珍贵、更光彩夺目的物品——它比负载了全部内涵的汽车还要负载了更沉重的内涵。这便是身体。”[8](p139)身体尤其是女性的身体在消费的全套装备中被赋予了更为重要的内涵,而这种身体符号内涵的编纂者往往是男性。小说中怀青受邀与金总理共进晚餐,她刻意选择了黑色素雅的旗袍,这是对男性凝视下女性身体消费的抵制,即一般贵妇人会以花枝招展的盛装作为男性猎物的资本,“身体在消费潮流的挟裹下,全身披挂,完成了对自身的时髦赋值。……当身体的物化达到极致时,它自身蜕变为‘最畅销的消费品’。”[9](p176)怀青对于身体时髦化是不屑一顾的,因为过于时髦化无异于被物化,会在某种程度上造成女性反抗机能的消散和流溢。
在消费文化盛行的民国大都市上海,女性身体的视觉化和商品化均是男性凝视欲望下的产物,苏青对此是鄙夷的,如小说中的秋小姐爱慕虚荣,在享受被男性追求的同时也在逐步跌入男性“视觉动物”的圈套,“在一个由性的不平衡所安排的世界中,看的快感分裂为主动的/男性和被动的/女性。起决定性作用的男人的眼光把他的幻想投射到照此风格化的女人形体上。”[10](p567)隆鼻失败而毁容的秋小姐在没有满足男性形体幻想后随即被同居男人抛弃。
波德里亚曾说:“女性通过性解放被‘消费’,性解放通过女性被‘消费’。”[8](p151)性作为形体自主化的隐晦方式,在女性身体解放过程中又被男性把控被消费的危险,即身体的商品化,这在《续结婚十年》中是苏青审视女性独立的重要维度,并于怀青与男子的情爱纠葛中有较深的观照。怀青作为一个有着十年婚龄的离婚女性憧憬灵肉交融的爱情,然而在实际的交往中一次次走向幻灭。譬如,博学多才男性代表的苏联留学生谈维明,怀青在其高谈阔论和花言巧语下被俘获了,却发现其本质上只是一个戏谑爱情、玩弄女性的伪君子。在性欲得到满足后竟质疑她身体的健康状况,以花柳病患者对其进行调侃,显然只是顾及到自己身体的安全和欲望,无视女性的价值和尊严。后续邂逅的男性均是假借爱慕之名,将怀青视为情妇。如小说中赵瑞国厅长是个因长期自渎而性机能衰退的男人,借在沪办公的契机与怀青谈情说爱,然而他只是追求婚外情的刺激,在经历一段时间的交往后便抛弃了怀青,并用金钱支付怀青的“情爱体验服务”,更有甚者,具有文人气质的谢上校以一幢房屋为诱饵将怀青骗至住所,以“太太”的称呼为幌子将她奸污,“军人其实是不配谈爱情的,他们不知道如何使对方愉快,只强烈地要求满足自己而已。他们也许是嫖惯娼妓的,一下子就占有她,一下子又把她扔开了。”[2](p362)
苏青笔下的男性大多是猥琐的、肥胖的、矮小的卑劣形象,这是其对于菲勒斯中心主义男性话语世界里孔武有力男性范型的有力颠覆,身体作为“消费者和被消费者的身份是游弋、互换、变动的,双方同时身兼二职”,“只有在买春和卖春这种身体消费的极端例子中,消费者和被消费者的身份才是割裂的,身体的消费者和被消费者地位通过金钱的支付和收取来区别,金钱让一个身体对另一个身体拥有了掌握和处置权——一个身体成为另一个身体的工具。”[11](p97)小说中无论是有文化学识的男性还是有地位权力的男性,抑或是两者兼备的男性均是以消费者自居,谈维明(“白嫖”)、赵瑞国(“金钱买春”)、谢上校(“房屋和金钱买春”),男性以金钱来物化女性,男女的不正当关系亦可通过金钱以男性的立场自由维系或解除,怀青在男性设置的“消费陷阱”中最终认清了男人伪善的面目,并以撕毁支票、流产堕胎等方式将消费者和被消费者之间的身份关系进行割裂,表示自己永不妥协的女性姿态,通过“无情拒收”男性的“单向支付”粉碎了男性话语霸权下借消费将女性身体工具化(性玩偶化)的“迷梦”,然而“交友不慎”的客观事实也让我们意识到女性离婚脱离家庭后无所归依的身份焦虑症候。
三、沦陷区:身体叙事的合理性
苏青《结婚十年》于1943年4月开始在《风雨谈》杂志上连载,1944年7月由天地出版社始发单行本,而《续结婚十年》是1947年2月由四海出版社付梓,前者显然是在上海沦陷区险恶严峻的政治、社会环境中创作的,小说中涉及日军轰炸时逃难生活以及在上海英法租界“孤岛”艰难生活的描写,后者则是以“上海孤岛”格局被日军打破,完全沦陷后的上海到抗战胜利这一时期的都市世俗生活为叙述背景,质言之,苏青的两部婚恋自传体小说的创作是在特殊地域下意识形态罅隙中的“另类书写”。
苏青见证了上海由“孤岛”到沦陷的整个过程,“从1937年11月12日上海陷落,到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的四年零一个月时间,大批滞留上海的文化人和作家相继进入租界,利用英、美、法与日本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租界的中立地位,发挥上海大都市的优势,坚持抗日爱国文学活动并取得很大成绩,直至1941年底日军进占租界。由于租界在广大沦陷区的包围中犹如孤岛,这一时期租界内的文学运动史称‘孤岛文学’。”[12](p117)相对于抨击日伪政权、反对投降、声援抗日的主流文艺思潮而言,苏青却游离于这一主潮之外,另辟蹊径,倾心于安稳或是世俗的女性日常生活的描写,在“谋生”和“谋爱”之间创设自己的情感文本空间,这种不涉及时事、未关心国运的写作方式无疑会被人诟病为“汉奸文学”。
毋庸讳言,如果准确定位当时苏青的现实处境,便会觉察其小说中的身体叙事本无可厚非。一方面是“走钢丝”般的客观文艺创作环境,“在‘孤岛’时期,爱国作家的行动处于敌伪的严密监视之下,秘密逮捕和暗杀的情况时有发生。”[13](p856)另一方面是要养活自己并时常接济三个孩子的离婚妇女,“找事难”“寄人篱下”作为《续结婚十年》的章节标题是苏青生存困境的体现,残酷而又紧迫的宏观与微观局势,迫使苏青开启从“卖文度日”到自办杂志的“利己主义”生存之路,“上海沦陷时期的女作家约有二十多人。虽然这一批女作家,有的还在大学读书,有的踏上社会不久,生活阅历较浅,再加上日本帝国主义的法西斯文化统治,使她们无法广阔地反映社会生活,作品的题材大抵局限在婚姻、恋爱方面。”[14](p296)
苏青是自食其力的职业作家,与敏感的政治话题无缘,正如其对“卖文行为”的自辩:“我在上海沦陷期间卖过文,但那是我‘适逢其时’,盖亦‘不得已’耳,不是故意选定这黄道吉期才动笔的。我没有高喊打倒什么帝国主义,那是我怕进宪兵队受苦刑,而且即使无甚危险,我也向来不大高兴喊口号的。我以为我的问题不在卖文不卖文,而在于所卖的文是否危害民国的。”[2](p193)对“口号”的拒绝,一方面是明哲保身的无奈之举,另一方面则是对程式化、传声筒式的抗战文学的审慎态度,是对“文学是人学”的回归和坚守,正如钱谷融所言:“高尔基把文学叫做“人学”,这个‘人’,当然也并不是整个人类之‘人’,或者某一整个阶级之‘人’,而是具体的、个别的人。”[15](p40)苏青“结婚系列”小说正视了女性的身体欲望和情感需求,将阶级属性化“大写的人”从满天席卷的抗战文艺中抽离出来,其笔下的人不再是手段抑或工具,而是都市复杂人际关系中求生存、寻归宿的真实个体,这对于20世纪40年代市民通俗文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结语
苏青“结婚两部曲”小说在女性身体叙事方面有着明确的创作分工指向,这主要与女主人公怀青的婚史状况紧密关联。《结婚十年》重在叙述女性身体自由的限制因素,主要归结为婚俗束缚、服饰遮蔽、生育圈限等三个方面,而《续结婚十年》则审视女性脱离家庭后被男性当做“视觉化商品”而消费的悲惨命运,而离婚女性反对消费的决绝态度是颠覆男性话语霸权的有力表现。苏青在上海沦陷区的身体叙事绝缘于意识形态政治语境,是求生的本能需求,更是谋生的现实所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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